徵件公告

VR FILM LAB Program:Call for entries!

112年度高雄市電影館「VR FILM LAB」
虛擬實境影像創作獎助(試辦)計畫


一、宗旨:

今年,為鼓勵更多創作者投入虛擬實境影像創作,並開發更多元創作內容,本館之虛擬實境影像創作獎助計畫增設補助名額,並劃分為『開發組』:輔助創作者由企劃到作品原型(Prototype)階段;以及『製作組』:輔助製作中作品,完成成品。並於作品完成成果後,透過本館之映演平台及影展資源,進而推展創作者與國內外藝術影視資源與平台接軌,促成影視產業軟硬體整合,催生具國際競爭力之台灣原創VR作品。

二、申請條件:
  1. 本計畫以獎助虛擬實境影像創作為主,主題不限、形式不拘,可為VR360、互動式、裝置、沈浸式劇場等,皆必須包含VR頭戴式裝置觀影過程。依申請人所提企劃、主題創意、執行可行性為主要評選依據。
  2. 實拍類型影像技術規格需達4K以上,立體或平面不限;即時運算類型作品之技術規格須與本館於簽約前另行議定並納入契約;聲音須採 Spatial Audio 空間聲音。
  3. 『開發組』作品長度不限,需於企劃書中說明作品製作進度及結案時作品原型(Prototype)完成度;『製作組』作品長度不得少於 10 分鐘,且需於申請時附上階段性(WIP)作品檔案,且已有50%以上資金到位(可附上證明文件)。
  4. 本計畫之成果,須配合112年與113年高雄電影節企劃提案及相關宣傳事宜,『開發組』需於113年高雄電影節進行展示,『製作組』需於113年高雄電影節進行亞洲首映。
  5. 作品內容凸顯高雄文化元素,或與高雄技術廠商合作者,具加分作用;展演方式採5G技術運用,亦可加分。

*名詞解釋:
  • 作品原型(Prototype):作品原型(Prototype)須能整體性說明作品最終完成時預期產出之內容,包括:創作主題內容、互動體驗、展演形式等。其作品原型呈現形式可以作品原型檔案、創作概念說明影音等方式呈現(可以動靜態影像或其他利於輔佐說明的方式提供),以充分瞭解作品之原型概念、攝製方法及交互體驗,進而成為增加開發資金的強大工具。
  • 階段性(WIP)作品檔案: 階段性(WIP)成品指正式作品完成前,於後期製作時期輸出各階段性之內容,以利製片、導演及團隊各部門持續修正調整之評斷來源,透過該內容可大部分瞭解該作品完成狀態包括但不限:定調內容、互動體驗、影像聲音、剪輯等。

三、申請資格:

申請者需符合下列任一條件,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1. 依中華民國法律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本國公司、財團法人、學術研究機構或團體。
  2. 自然人(以導演、製作人為申請者,具中華民國國籍,檢附身分證影本)。
基於避免重複獎補助原則,已獲高雄拍影像創作獎助(虛擬實境項目)、高雄創作培育工作坊(虛擬實境項目)獎助之企劃案不再重複獎助。本計畫主辦單位員工、約聘(僱)人員及勞務派遣人員不得參與提案。

四、獎助原則:
  1. 本年度徵案擇優錄取5案(包含『開發組』與『製作組』)。
  2. 每案原則最高獎助新臺幣 300 萬元整(含稅)。獎助金額由本館視申請案計畫書內容核定。

五、如何申請:

即日起至 112 年 6 月 26 日(一)23:59 前,填妥以下資料送出:
  1. 於google線上報名頁面(網址:https://reurl.cc/mle4Gj)填妥報名資料。
  2. 將申請書、企劃書電子檔上傳至該網路表單。
        
聯絡電話:07-5511211#3066
電子信箱:kh.vroriginals@gmail.com
下載資料

【簡章下載】
【申請書下載】
【企劃書-開發組】
【企劃書-製作組】
【說明懶人包】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補助電影製作執行要點」
實施計畫第21期
高雄人電影投資開放申請 即日起至5月31日止


高雄市政府自100年起以「高雄人」名義挹注電影產業資金,迄今投資電影長片累計逾40部, 以「良性迴旋圈」的概念,讓投資回收的資金反覆在影視產業內循環使用。今年「高雄人」投資電影長片邁入第12年,歷年出品電影成績斐然,包括《一家子兒咕咕叫》、《咒》、《聽見歌 再唱》、《返校》、《血觀音》、《百日告別》、《女朋友‧男朋友》等,在口碑與國內外影展皆獲好評。

 「高雄人」投資計畫即日起開放收件,至5月31日(三)截止,本期受理電影長片投資申請,影片內容須與本市有具體關聯性或具有足以辨識本市特色之城市意象,歡迎全台影視創作者踴躍申請,加入「高雄人」行列!
 

計畫摘要

1. 計畫宗旨:高雄市政府文化局與高雄市電影館共同合作,投資電影製作,以扶植電影產業並促進城市行銷。

2. 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12年5月31日(三)18:00止,於「高雄市電影館報名系統」報名(系統將於截止日18:00整關閉,逾時不予受理)。

3. 申請文件及方式
  1. 於「高雄市電影館報名系統」登錄註冊,填寫線上申請表格及上傳證明文件,並依網站指示上傳企劃書及指定附件。
  2. 凡報名申請者皆視為同意遵守本要點之所有規定,申請者須簽署申請同意書,並上傳至報名系統。
  3. 報名繳交之所有資料、影片檔案及附件恕不歸還,請自行備份存檔。
  4. 「高雄市電影館報名系統」網址:http://kfa.submission.tw/

4. 申請資格:經中華民國政府立案之電影片製作業。(檢附設立登記證明)。

5. 審查小組及審查方式
  • 電影館為審查電影製作,設審查小組成員五人至七人,由文化局及電影館各派代表,並遴聘具電影製作、發行及財務等相關專業知識之學者專家組成之。
  • 審查方式採初審及複審兩階段: 
  1. 初審:由文化局及電影館依書面資料就申請者資格進行初步審查。※ 通過初審者於複審前須繳交複審問答表(複審問答表由電影館提供)。
  2. 複審:初審通過後,成立評審小組進行評審作業,以現場簡報方式進行評審,導演或製片須親自到場簡報。※ 評審重點:本市城市性格、城市意象辨識度、具商業可行性、製作團隊資歷、影片映演(行銷)計畫。
  • 企劃書內容未符前項規定或企劃書記載不全或應檢附之證明文件不符合者,電影館得通知限期補正;逾期不補正或補正不全者,得不受理其申請。

6. 獲准投資者,應與電影館簽訂投資電影製作契約書,屆期未完成簽約者,得撤銷投資資格。

7. 收回成本
  • 由電影館投資之金額採預付制,電影館投資電影製作,應與電影片製作業者及其他投資者依投資比例分配結算本片發行或映演以及與電影計畫相關收入之全部資金,至電影上映或發行後滿五年為止。惟本片發行、映演及與電影計畫相關收入之全部資金,可先行扣除行銷費用(行銷費用上限,由電影館與電影片製作業者,雙方協調訂定),再依投資比例分配結算。
  • 前項所提之收入包含製作公司所持有因電影製作而衍生之權利素材(含電影製作之人物、造型、故事、情節、對白、劇本、音樂、音效等),及一切有關電影製作(含既有及未來之製作素材、原片素材及市場推廣素材)之智慧財產權之相關收益。

8. 帳務
電影片製作業接受電影館投資者,應依下列規定向電影館提交經電影館委任之會計師認證之財務分析報表:
  • 電影拍畢後,應提交本片製作帳戶專戶的現金提領記錄表、場務零用金撥付明細表及日記帳冊。
  • 本片上映或發行五年內,或電影館分配結算資金達投資金額前,應每年提交將本片製作過程(期間包含後製階段之各項工作),已確定將產生的各項收益及各項應支付的成本及費用金額(含尚未實際發生者),依照「商業會計法」、「商業會計處理準則」及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的「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
  • 電影館得隨時查閱為編製上述「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應具備的各項會計科目明細分類帳冊或總分類帳冊等資料。

9. 報告及審計帳目
電影館為控管投資之資金流向、辦理帳務稽查及確保其他法律關係,得委託金融機構、會計師、律師或其他專業人員協助辦理。
  • 獲電影館投資者向電影館或電影館所委託之監督單位所提交的文件中,須包括電影製作計畫相關資料,相關表件由雙方以契約方式另訂之。
  • 獲電影館投資者依據公司法及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保存所有收入、支出及資產負債等完整及正確帳簿,電影館或電影館所委託之監督單位得隨時查閱之。
10. 獲投資者應遵守之事項
  • 企劃書所載之電影片片名、製作規格、劇情大綱、主要工作團隊若於簽約後有變更者,獲投資者應以書面述明理由並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電影館申請變更,其變更須經電影館同意。
  • 應於影片、拷貝片之片首標示「出品人:高雄人」字樣。

11.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電影館得撤銷其投資受領資格;已簽約者,得逕行終止或解除契約,追回已發給之補助款或投資款:
  • 申請或提出之文件不實。
  • 不正當手段影響審查小組之公正性。
  • 獲投資之影片侵害他人著作權,並經法院判決確定。
  • 拒絕接受文化局或電影館查核者。
  • 未依計畫內容確實執行或可歸責於申請者原因致無法履行約。
  • 未經電影館核准,擅自變更計畫者。
  • 本片未於簽約後2年內完成製作並上映者,或未經電影館同意展延期申請案者。

12. 本計畫有關事項如有疑義或其他未盡事宜,由電影館解釋之。

13. 本計畫之預算若因故刪減、凍結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電影館之事由,致無法執行本要點時,電影館得停止辦理,且申請人或獲補助者不得要求電影館賠償或補償。



「高雄市電影館報名系統」網址
 洽詢電話:07-5511211 分機 3071
 電子信箱:syh@kfa.gov.tw
 

112年度「高雄拍」影像創作獎助計畫公開徵件
即日起至4月14日截止

 

一、 宗旨

「高雄拍」影像創作獎助計畫以扶植短片創作,獎勵新銳創作人才為宗旨,鼓勵影像創作人才進駐高雄市,以高雄為發想及創作場域,影像創作形式、主題多元,希望藉由公開徵件,鼓勵創作者以新形式進行創作,打造高雄成為台灣的短片基地。

二、計畫說明
  1. 本計畫以影像創作為主,主題不限、形式多元(可為劇情、實驗、紀錄、動畫等)。依申請人所提企劃、主題創意、執行可行性為主要評選依據。
  2. 影片長度視創作主題而定,劇情、動畫、實驗片不超過25分鐘,紀錄片片長將依照題材個案另行訂定。
  3. 劇情、動畫、實驗片等需以高雄為創作重要元素(如場域、角色、故事背景等)。紀錄片需以高雄或南部人文相關題材為主題創作。影像成果中的高雄場景不能僅以空景或過場、串接片段等方式呈現。
  4. 本計畫之影像創作,需於2024年高雄電影節首映。

三、申請時間:

即日起至112年4月14日(五)18:00 止,於「高雄市電影館報名系統」報名(今年度僅徵一期)。

四、獎助名額及金額:

擇優錄取8案,每案新臺幣100萬元整 (本館得視徵件狀況決議從缺、增額、調整獎助金額等)。

五、申請方式:

於「高雄市電影館報名系統」登錄註冊,填寫線上申請表格及上傳證明文件,並依網站指示上傳企劃書及指定附件。
凡報名申請者皆視為同意遵守本簡章之所有規定,申請者須簽署申請同意書,並上傳至報名系統。
申請資料於收件截止前,可自行於系統更新,請務必於徵件期間內確認繳交齊全,線上報名系統關閉後,將不再受理任何報名資料。

「高雄市電影館報名系統」網址:

聯絡電話:07-5511211 分機 3021
電子信箱:kfashorts@gmail.com